2018-09-19 14:5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家通訊公司胡姓實際負責人,涉嫌利用出口電子零件能申請退5%營業稅制度,透過假交易申報零稅率銷售金15億餘元,再以「假出口、真退稅」方式,向國稅局詐領7354萬餘元萬退稅金,新北地檢署今天凌晨訊後,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詐欺罪嫌,諭令胡女以200萬元交保,擔任公司登記負責人的胡夫則以50萬元交保。
胡女自2009年至2015年間,販賣「PD IC-150」、「PD IC-250」電話儲值卡給游姓男子開設的公司,游男再以出口IC產品為名義,轉賣給2家虛設的境外公司,檢調調查發現,游男雖為買方,卻並未支付貨款給胡女,反而是胡女透過老公、員工等人帳戶,匯款給游男,游男再假藉出口電子商品,向國稅局申報零稅率銷售額共15億4394萬餘元,致使國稅局承辦人員誤認確有出口貨品,而核退零稅率退稅款7354萬餘元,游男再將這7354萬餘元分批匯回給胡女,以此手法詐領出口退稅金,直到海關發現出口申報貨物與實際品項不同,且該電話儲值卡根本無法漫遊在國外使用,此事才被揭露。
新北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丁維志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七路前往胡女等人位於新北市、桃園市、台北市等公司及住處搜索,查扣帳冊、公司大小章、文件、申報營業稅資料等證物,約談胡女、胡夫及證人共14人到案,並查扣胡女位於新北市永和區的2筆不動產及近2000萬元存款,游男昨則未到案,檢調已緊急傳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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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昨訊後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詐欺罪嫌,諭令胡女以200萬元交保。圖為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