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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Mo自燃波及無辜5機車 和車主和解威摩公司不起訴 – 我是在地人

WeMo自燃波及無辜5機車 和車主和解威摩公司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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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Mo共享電動機車服務。(圖/翻攝自WeMo官網)

▲WeMo共享電動機車服務相當受到歡迎,經常一有機車空出,立刻被租借走。(圖/翻攝自WeMo官網)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廣受歡迎的WeMo共享電動機車,日前發生火燒車案,還波及停在一旁5輛一般機車。經過調查,起火原因為WeMo電池故障自燃,負責的威摩公司3名高層因此挨告毀損等罪,不過因陸續與機車車主達成和解,士林地檢署認為,威摩公司已善盡管理責任,予以不起訴處分。

今年3月20日,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上停車格發生火燒車事件,一共6輛機車被燒毀,而經火場調查,起火的為其中一輛WeMo共享電動機車,因電池發生異常導致電線短路,引發火災還波及其他車輛。

負責的威摩公司及3名高層挨告毀損等罪,一名許姓副總經理表示,起火的電動機車當日跑了1200多公里,起火前最近一次維修為2個月前,起火前便發現有電量過低的狀況,因此當時有請廠商派員前往檢查。

而在事發前一天,廠商檢查後回報電池異常、無法充電,預定拖回公司進一步檢修,但沒想到隔天就起火。

檢方認為,雖然電池出現異常,但當時尚難推測是否有自燃的可能,且當時威摩公司便派員檢查,因此已有善盡管理責任,並無過失,另也與受波及機車車主達成和解,毀損部分撤告,全案不起訴處分。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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