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8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近年來推動區域整體開發案,但從二○一一年迄今只完成六案,目前仍有十案還在辦理都市計畫程序或規劃設計的階段,其中至少有七案因為民眾抗爭而「卡關」,民眾質疑缺乏安置配套、拆遷補償金太少、分回土地比例偏低等;市府城鄉發展局表示,將持續與民眾溝通協調,取得共識後再推動。
7年來 完成6件整體開發案
新北市近年完成的六件整體開發案,包括二重疏洪道兩側市地重劃案、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案、新莊北側知識產業園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城暫緩發展區市地重劃案、新店中央新村北側區段徵收案及金山區三處市地重劃案,完工後已改變城市風貌,促進地方繁榮發展。
正在辦理都市計畫程序的有:新莊塭仔圳市地重劃案、中和灰磘地區區段徵收案、板橋浮洲地區區段徵收案,及規劃中的擴大五股都市計畫、三峽麥仔園都市計畫、擴大泰山都市計畫(楓江地區)、擴大土城都市計畫等,都因民眾反彈而推動受阻,部分案件已暫緩執行。另外尚未完成的三案是林口工一工業區市地重劃案、新店農業區BFJ單元區段徵收案及土城暫緩發展區區段徵收案,三案因為地主的異議較少,推動相對順利。
地方人士指出,地主在區段徵收分回的比例只約四十%,以抽籤決定區位,居民被迫遷離,有些徵收案假借重大建設開發之名,行強奪民地、炒地圖利建商之實,地主領取的補償金微薄,無法在其他地區買屋。
另外,地主在市地重劃雖可分回五十五%,原地原位配置土地,但地上物拆遷工程浩大,例如新莊塭仔圳地區涉及六千多間鐵皮違章工廠,無合適的安置方案,引發扼殺產業爭議,市府檢討後排除合法房屋,改為分期分區開發。
區段徵收民眾盼比照市地重劃
城鄉發展局副局長汪禮國表示,參加區段徵收的民眾都要求比照市地重劃,提高分回的土地比例,但內政部在一九九五年函釋,「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開發」,導致開發方式不具彈性而衍生爭議,中央也未要求整體開發案必須興建安置住宅,目前的安置措施多為發放補償金,也引發居住正義的討論。
汪禮國說,中央正在修改土地徵收條例,但期程及內容仍不明確,包括非法建物的居住權、現住戶拆遷安置等議題都需要解套,加上近年反迫遷的社會輿論氛圍,造成整體開發案被污名化,市府將針對規劃中的個案檢討法令適用、開發方式及土地分回比例,與民眾溝通協調,研擬貼近民意的方案加速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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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辦理整體開發案,因地方抗爭受阻。圖為新莊塭仔圳市地重劃案基地。(記者賴筱桐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