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右二)將代理花蓮縣長,但花蓮縣無縣長官邸,蔡碧仲代理首晚恐入住飯店。(資料照)
2018-09-16 17:23
[記者王峻祺、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因無縣長官邸,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明天代理花蓮縣長後,首晚恐將由「公款」支付直接入住飯店,或由縣府安排住進府後路員工職務宿舍,但因宿舍區設備老舊,屋齡均有30年歷史,縣府將尊重代理縣長意願後,協調未來代理期間的居所。
花蓮縣政府研考處副處長葉俊麟表示,內政部上週五才確定代理人選,花蓮因無縣長官邸,加上府後路縣府員工職務宿舍全滿,離職員工也需給3個月時間才能搬離,由於設備老舊尚未整理,臨時入住實在有困難,將尊重代理縣長意願後再安排住所,不排除考慮先入住飯店。
縣府資深員工指出,花蓮原有縣長官邸,官邸舊址位於現今花蓮市公園路「福康飯店」,前縣長陳清水還曾在官邸辦公過,但因歷任縣長均有自宅、不住官邸,導致官邸閒置30年以上,由於建物老舊不堪,加上縣庫財政困難,於是在縣長謝深山任內、經縣議會同意後公開標售。
據花蓮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曾張貼訊息公告,官邸所在的花蓮市北濱段1010地號及民德段403地號辦理公開標售,開標日期及地點為2008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在花蓮縣政府第二會議室當眾開標。經查花蓮縣有非公用土地(2007-2010)標脫價格明細表,鄰近公園路與三民街交叉處、台灣銀行花蓮分行北側的官邸土地,在2008年以每坪199940元標出,總得標價為9036萬元;2014年取得建造執照,由名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起造、雙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造。
花蓮原有縣長官邸,官邸舊址位於現今花蓮市公園路「福康飯店」,前縣長陳清水還曾在官邸辦公過。(記者王峻祺攝)
縣府資深員工指出,花蓮原有縣長官邸,因閒置30年以上,加上建物老舊不堪、縣庫財政困難,於是在縣長謝深山任內、經縣議會同意後拍賣。 (記者王峻祺翻攝)
花蓮縣長舊官邸在2008年以每坪199940元標出,總得標價為9036萬元。(記者王峻祺翻攝)(記者王峻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