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的葉翁被桃園地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資料照)
2018-09-16 23:21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桃園市72歲葉姓老翁懷疑62歲葉姓男友人,和劉姓媳婦發展婚外情,於去年12月間持水果刀攻擊葉男,導致葉男身中多刀,造成左腹及左臂撕裂傷,好友反目成仇,對簿公堂,葉翁被桃園地院依傷害罪嫌,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葉姓老翁不滿葉姓友人與劉姓媳婦過從甚密,多年好友因此生嫌隙,而去年12月4日上午老翁又因此事叨唸劉女,受不了的劉女便向在附近買早餐的葉男抱怨,葉男隨即前往老翁家中質問。
不料葉姓老翁見葉男上門,隨即拿鐮刀攻擊,所幸被葉男及時奪下,但隨後老翁又改持水果刀刺向葉男,造成他左腹及左臂撕裂傷,接著雙方發生激烈扭打,老翁又徒手攻擊葉男眼睛,導致葉男左眼皮破皮,黎姓鄰居聞聲前往,看見老翁還手持水果刀不肯放下,趕緊上前奪下,並將2人拉開才停止鬧劇。
葉翁出庭辯稱自己沒有要殺人,也不是故意拿刀刺葉男,「可能只是和葉男打架過程中,不小心傷到他而已」,而葉男指證歷歷,劉姓媳婦出庭也證稱,「公公懷疑我與葉男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葉男要和公公解釋時,被公公持鐮刀和水果刀攻擊等。
法官認為,葉翁智識思慮正常,竟因葉男與媳婦過從甚密,心生不滿,就持刀攻擊葉男,考量雙方未達和解,且葉翁未得到葉男諒解,日前審結依傷害罪將葉翁判刑。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