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2018-09-15 08:3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今年4月爆出北市一名男教官帶女高中生上摩鐵事件,校方得知後報警處理,警方將他依強制性交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無法證明其違反女學生意願,處分不起訴,檢察官送再議,高檢署駁回,全案確定。
綜合媒體報導,該名石姓教官畢業於國防大學中正理工學院電研所,由於為人風趣幽默,頗受校內師生歡迎,他與學校一名17歲女高中生發生情愫,今年3月兩人前往西門町逛街吃飯,石男以被看到不好為由,帶女學生去摩鐵。事後女學生指控,她喜歡教官,但不想跟他發生關係。
諷刺的是,去年斗六高中曾有一名教官帶女學生上摩鐵遭媒體報導,當時石男還去留言公布該名教官照片,想不到如今自己也成為這類事件的男主角。
《蘋果日報》報導,檢察官認為,石男雖然「難為師表」,但無積極事證可以認定石男有違背女學生的意願,因此處分不起訴。
-
石姓教官。(記者翻攝,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