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於2003年內線交易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歷經近14年纏訟,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更二審判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1年4月,依減刑條例減刑為8月,全案定讞,傅必須入獄。(資料照)
2018-09-12 16:0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無黨籍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於2003年任親民黨立委期間,內線交易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歷經近14年纏訟,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更二審判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刑1年4月,依減刑條例減刑為8月,全案定讞,傅必須入獄,最高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傅獲減刑,是因犯罪時間在2007年之前,適用減刑條例,也因纏訟多年而適用刑事妥善審判法,經2次減刑而定其刑為8月。
判決指出,傅崐萁等人炒作合機股票案,於2005年8月起訴,纏訟近14年,台中地院一審判傅4年6月、併科5000萬元罰金;2010年台中高分院二審判處3年6月,併科罰金4000萬元;更一審判1年6月,減刑為9月;更二審去年6月改判1年4月,減刑為8月,今天定讞。
傅崐萁另涉凱聚等炒股案 高院更三審審理中
傅崐萁另被控與黃宗宏、已故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和華隆股票案,已纏訟18年,目前尚在高院更三審審理中,崐更二審被判刑3年。
合機案判決指出,股票上市的合機電線電纜公司,2003年6月獲得台電公司第六輸配電工程大訂單,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愷悌、副總經理余素緣認為是大利多,指示該公司總務人員袁淑錦利用這個機會炒股,但市場反應欠佳而炒作失敗,楊、余等人還要負擔融資1萬多張股票的資金壓力,遂透過人脈,找到當時擔任親民黨的傅崐萁合作,合機提供2萬張股票,以底價15元供傅崐萁炒作。
傅崐萁再邀集好友馮垂青、助理廖昌禧、股市名嘴張世傑(古董張)共謀炒作,由張世傑在他的股友會及媒體鼓吹買進合機股票,其他人負責聯繫金主或傳遞訊息,合機股票也從2003年10月的每股15元,飆漲至2004年1月,每股最高達47元,這群人獲得的不法利益達96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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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