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姓男子以用過的高鐵票充當新票,詐騙旅客遭判刑。(圖/示意圖/記者蔡玟君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謝姓男子撿拾用過的,或被丟棄的高鐵舊票根,以沒搭上車退不了票為由,轉賣給其他需票孔急的旅客,一名李姓女子購買時要求站務人員先查驗,謝男因此當場被逮,卻還抓傷員警,士林地方法院依詐欺、傷害等罪,判謝男11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11萬元。
根據判決結果,謝男在今年5月21日,拿著撿來的高鐵票根,向姓女子謊稱因為有事無法到台中,班次也過了又退不了票,不過因為可以搭自由座,因此想轉手出售,原價725元,打折600元賣。
李姓女子為求謹慎,當場要求謝男將票券交給站務員查驗,這一查,謝男當場被識破,站務人員通報警方,沒想到怕身上其他票根被發現,謝男竟趁機將票根塞進派出所辦公室,還對員警大聲咆哮,並抓傷前來制止的員警。
警方追查,謝男以相同手法,前一天就有另一名乘客受騙,該名乘客發現,原本看到的車票載明5月20日南港到台中,但其實第二聯車票是南港到台北,導致該名乘客抵達台中時卻出不了站,這才發現被騙。
檢警追查,謝男家境小康,從事資源回收業,卻以此詐欺他人,士林地檢署將謝男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依詐欺、詐欺未遂、傷害3罪嫌,判決11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11萬元。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