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14:22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前分局長林泰裕,被爆挪用義刑中隊2萬元顧問費,買海鮮禮盒送人。基隆地檢署認定,禮盒是請隊長林國雄代購,林泰裕對經費來源並不知情,因此處分他不起訴。
但檢察官重批,林泰裕身為分局長對於林國雄核銷義刑中隊款項本有督導之責,刑事上雖可推諉不知款項核銷過程與經費來源,但林泰裕未善盡主管督導責任,涉及行政責任部分,另移請內政部警政署依法懲處。
處分書指出,林泰裕擔任瑞芳分局長期間曾因公務上曾請教過律師、會計與採購等方面人員,106年春節與端午節期間請偵查隊長林國雄代購海鮮禮盒,分別花了8000與12000元。
林解釋,他不知義刑中隊收取顧問費,他因為有送禮需要,隊長林國雄主動表示有筆經費可供使用,他當時因為信賴林國雄,疏於查證經費來源,請林國雄代購海鮮禮盒。
他因個人疏忽,未仔細詢問林國雄經費來源才請林國雄代為購買禮盒,檢察官查證屬實,處分林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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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前分局長林泰裕,被爆挪用義刑中隊2萬元顧問費,買海鮮禮盒送人。基隆地檢署認定,禮盒是請隊長林國雄代購,林泰裕對經費來源並不知情,因此處分他不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