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0 10:56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一名23歲馬來西亞籍台僑譚女開車經十全二路時,因路況不熟,追撞前方劉男駕駛車輛造成車損,雙方協議由譚女賠2000元,但譚女僅1000元,希望日後匯款補足,但劉男不接受報警,交警鄭宜窻到場後掏出1000元助譚女,5日後譚女到警分局致謝、還錢,大讚台灣警察好暖!
譚女來台從事業務工作,駕駛自小客車行經三民區十全二路時,因對路況不熟,一時恍神追撞前方同車道53歲劉男駕駛的自小客車,造成後車尾保險桿受損。
雙方協議由譚女賠2000元現金做為維修費,但譚女身上現金只有1000元,盼日後匯款補足差額,但劉男不同意通知警察到場協助。
三民一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鄭宜窻到場後,從口袋內掏出1000元給譚女協助她賠償對方車損。譚女見狀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再三確認不需加收額外利息後,才收下現金賠償給劉男,這起交通事故雙方於現場寫下和解書後圓滿落幕。譚女感動之餘留下鄭員聯絡方式後隨即開心的離去。
5日後,譚女到三民一交通分隊還錢,見到鄭員後緊握鄭員雙手答謝,並告知鄭員此情況若在馬來西亞境內,不可能有警察願意現金相助,言談中盡是對台灣警察的讚賞與感謝。
三民一交通分隊分隊長黃偉賓表示,鄭宜窻平時熱心助人,朋友有困難他都會幫忙度過難關,他處理交通事故時,還能發揮同理心協助民眾,足堪同仁表率,應該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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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女到三民一交通分隊還錢,並向交警鄭宜窻(右)致謝。(記者方志賢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