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0 10:31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僅因鄰居炸雞店進行裝潢,有噪音、空污及垃圾問題,反映也未獲改善,經營美髮的許婦竟半夜買30元汽油,點燃後丟炸雞店騎樓地板,燻黑鐵捲門及木質門柱毀損,所幸路人以滅火器滅火,許婦事後辯稱自己有憂鬱症想獲得減刑,法官認為許婦行為時整體認知功能與判斷能力正常,不能減刑,判處2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租屋在南屯區某集合式住宅1、2樓經營美髮店的許婦,吳姓鄰居經營「KOROKARA」日式炸雞店,2016年12月開始裝潢店面即有噪音、空汙及垃圾問題,2017年3月營業後,還存有油煙、異味,許婦多次反應未獲改善,同年7月13日凌晨零時到五權西路買30元汽油,零時26分回炸雞店,以打火機點燃汽油,放在炸雞店騎樓地板,任其燃燒引發火勢,導致炸雞店鐵捲門、鋁質天花板西側輕微受煙燻黑,西側樑柱東側面木質裝潢低處輕微受燒碳化,而致生公共危險。
正好有路人經過察覺火警,向對面社區管理室借用滅火器滅火,才未釀成巨災。經警據報到場,調閱監視器錄影畫面循線查悉上情,扣得許婦打火機。
許婦辯稱沒要燒燬炸雞店的意思,連自己家門口椅子都沒燒到,隔壁19號連一根草一棵樹都沒有燒到,這麼小的東西不至於燒到那邊去,那麼空曠的地方,旁邊都沒有東西,辯護人說她憂鬱症發作才會做這種事。
法官送台中榮總進行精神鑑定,許女長期受隔壁炸雞店影響自己美髮店生意,溝通無效,影響睡眠與情緒,此次公危事件後美髮店被退租,沒有工作收入,更加重焦慮憂鬱,在精神科診所就醫迄今。法官認為許女雖有顯著焦慮與憂鬱情緒,行為時整體認知功能與判斷能力正常,沒有減刑理由,判2年徒刑。目前上述兩家店都已結束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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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ROKARA」日式炸雞店菜式,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楊政郡翻攝自網路)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