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9 19:3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一群男女十餘人,以同夥2名美少女遭性騷擾為由,將吳姓男子約出談判,在寒流來襲之際,強逼沖冷水、逼簽本票、領現金。吳男不從即遭毆打威脅,新竹地院依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等罪,判帶頭的13人10年4月至5月不等徒刑。
判決書指出,去年林姓女子向閨蜜抱怨遭吳男性騷擾、偷錢,閨蜜友人林男夥同一票「公道團」成員把吳男騙出嚴刑逼供,吳男雖否認,「公道團」卻對他拳打腳踢,以空氣槍逼迫簽立共14萬7千元的本票,並恐嚇「不簽本票的話,就在你身上開槍,就要送你出海餵鯊魚」、團員打到吳男鼻青臉腫,他邊發抖邊簽本票及自白書,還有人拿美工刀要脅「字不寫漂亮,在你身上畫幾刀!」
吳男被搜身找到提款卡,發現他戶頭只有2千元,吳男被要求到新竹的人力派遣公司上班還債,腫成豬頭的吳男趁工作空檔逃到醫院驗傷及報警。
另名受害人林男則遭「公道團」告狀,指稱性侵女子,承諾以一支手機賠償卻黃牛,同樣先被團員們毆打一頓,再以武士刀架上車帶走,眾人以球棒、木棍、甩棍、牌尺、椅子、皮帶毆打,逼迫喝水喝到飽、脫到剩內褲帶到浴室沖冷水,並將過程拍攝下來。
林男被打得半死,提款卡也全被拿走領光,不得已才鬆口答應給錢,雙方從80萬開始討價完價,最後講定50萬遮羞費,「公道團」還威脅林男,如果到時候付不出來,要將他帶到海邊埋起來。
新竹地院合議庭法官認為13名被告犯行明確,依與少年犯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等罪,判帶頭的13人10年4月至5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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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團勒索草食男,刑求虐待如滿清十大酷刑,新竹地院將帶頭13人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