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12:29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一名男子阿明(化名)長期對妻子家暴,妻為了2個孩子及財產分配問題隱忍,兩人長期分房而睡,去年6月,阿明意圖性侵妻子,妻反抗大叫,大兒子聽聞呼救聲出言制止,阿明才停手,事隔一個月,阿明懷疑妻有外遇,想查看手機遭拒,憤而摔壞手機並痛毆妻子,妻子這才決定不再容忍提告,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未遂判阿明徒刑1年8月,傷害罪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6月底下午,阿明見小兒子不在,闖入妻與小兒子同寢房間,把妻強拉到自己臥室,意圖跟妻嘿咻遭拒,竟強行褪去妻外褲及內褲,並將妻壓制在床,妻不斷抵抗大聲呼救,大兒子聽到媽媽的呼救聲,連忙衝到爸爸房間制止,阿明才停手。
去年7月10日,阿明見妻在客廳滑手機,懷疑妻與其他男子搞曖昧,要求察看妻手機被拒,竟強搶妻手機,朝妻胸口丟擲,還毆打妻頭部、手部等處,造成妻子左耳瘀腫、左耳後頭皮紅腫、前胸壁瘀傷、右前臂瘀傷等傷害,妻子憤而提告。
阿明到案後否認性侵,辯稱是妻主動邀他嘿咻,誰知道她竟大叫呼救;檢方偵訊時表示,妻子自己脫衣進他房間,他以為這是想嘿咻的暗示,審理時又改口稱,妻在客廳約他到房間睡覺,後來還才喊兒子進來看。涉嫌傷害部分,阿明否認出手毆打妻子,辯稱是兩人拉扯手機所致,僅構成過失傷害。
法官認為,阿明前後供詞不一,加上大兒子前去制止質問父親:「媽媽不願意,你這樣的行為是強姦」,阿明竟反嗆:「你媽都在外面跟別人亂來了,我這樣對他也沒差」,及妻子的驗傷單與手機破損照片,不採信阿明辯詞,判他有罪。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
新北地院刑事法庭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