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台北市信義區的新光三越A11館,驚傳有女櫃姐如廁遭偷拍。(照片擷取至GOOGLE地圖)
2018-09-09 15:2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消費者人潮眾多的台北市信義區新光三越A11館,驚傳有偷拍狼出沒!1名李姓櫃姐指控,她在A11館2樓女廁如廁時,門外竟有人高舉手機,從門板上方朝廁所內偷拍;李女從偷拍狼背影推斷,懷疑是百貨內某車商櫃位的男員工所為,提告妨害秘密;台北地檢署考量李女沒看到男方正面,監視器畫面也無法證明男方曾進女廁,只好不起訴。
李女指控,今年4月17日下午1點12分,她在A11館2樓女廁上廁所時,突然發現門外有人拿手機從門板上方縫隙由上往下偷拍,嚇得她當場放聲大叫,她推開廁所門才發現對方倉皇離開,並從背影認出對方疑是百貨內某車商櫃位的男員工。
男方否認偷拍,辯稱當天他在3樓男廁如廁後,要返回1樓的展間,途經2樓樓梯間時,想到1樓展間規定不能使用手機,但他又想利用5分鐘處理私人事情,擔心被樓管視察發現,他才走出梯間至廁所外的空間使用手機,並隨時探頭查看有無樓管經過。
檢警根據李女的指述,查扣該名男員工的手機勘驗,並調閱百貨內的監視器畫面,但男方的手機在檢警扣案前,已被回復至原廠設定,且手機內的通話紀錄、影像等資訊都被清空,無法還原。
此外,百貨為維護消費者隱私,監視器鏡頭並未朝女廁入口處拍攝,只能從其他角度的監視器進行比對,該名男員工雖曾在廁所外的休息區域出沒,並探頭朝賣場方向查看,但沒有其他證據可證明他曾進入女廁,所以認定他罪證不足。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