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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加菜金疑淪私房錢 少將獲判無罪 – 我是在地人

〈南部〉加菜金疑淪私房錢 少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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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廟方捐贈 答謝阿兵哥助搶收洋蔥

〔記者李立法、蔡宗憲/屏東報導〕恆春三軍聯訓基地官兵長年協助蔥農搶收洋蔥的舉動深植民心,車城福安宮為答謝軍方每年捐贈的三節加菜金廿六萬元卻疑遭濫用,淪為部隊長官「私房錢」,導致聯訓基地前少將指揮官梁明德及廖姓上校主任被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屏東地院審結後,認為梁涉貪證據不足,判無罪,廖違反會計法,獲緩刑,全案還可上訴。

梁、廖接受檢調偵訊時表示,恆春三軍聯訓基地長年在地方演訓,為修補地方關係,國防部每年編列廿萬元「民事費用」供公關用途,但經常入不敷出,福安宮捐贈的勞軍款並未限制使用項目,才拿來購買禮盒作為贈送上級督訓單位及地方人士的伴手禮,以及招待餐宴費用,絕無中飽私囊。

梁、廖兩人四年多前擔任三軍恆訓基地指揮官及政戰主任時遭檢舉濫用福安宮捐贈的官兵加菜金,除購買親友的芒果禮盒,還替部隊軍官償還欠款,經檢調介入調查後,認為兩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予以起訴。

無法證明兩人納入私囊 上校緩刑

法官認為,梁、廖兩人沿用舊習,未將該勞軍款繳入公庫,而交由政戰主任保管記帳,視如部隊指揮官的特支費,雖用法未合於行政規則,但檢方所提證據,無法證明兩人將該款項納入私囊,廖為核銷支出,唆使他人開立不實憑證,犯會計法填製不實罪,判刑六個月,緩刑兩年。

軍方表示,梁、廖則轉調其他單位,經此事件後,各部隊接獲勞軍款時,十日內須編製收支計畫呈報才能用,以用於提升官兵生活設施為主。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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