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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老闆把員工當「人肉煙灰缸」 熱水澆淋下體凌虐 – 我是在地人

惡老闆把員工當「人肉煙灰缸」 熱水澆淋下體凌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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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祥育(圖左)凌虐員工且持槍恐嚇,台中地院判刑4月6月。(記者張瑞楨翻攝)

2018-09-05 16:3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在彰化縣花壇鄉經營粉圓工廠的男子黃祥育,擁槍自重並凌虐智力障礙員工,宛如小狗般將張姓員工用手銬腳鐐銬在工廠房間,再用鐵鍊鎖住頸部與腰部,以熱水淋下體,宛如「人肉煙灰缸」,用香菸燙身體凌虐,持槍恐嚇張男的父親索賠60萬元,又持槍恐嚇超商,企圖轉售盜伐的林木牟利,堪稱什麼黑心錢都想賺,台中地院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名判處徒刑4年6月,併科罰金3萬元,可以上訴。

判決書指出,47歲黃祥育於2015年1月起,以每月1萬元(月薪6000元,每週另給零用金1000元)薪水,聘僱輕度智力障礙的張姓員工,於彰縣花壇鄉的粉圓工廠工作,黃男卻在2016年2月,以張男外出會交惡友並染上毒癮等理由,不讓張男離開工廠,也不再支付薪水,再以張男竊取木雕藝術品與工廠機械為由,於同年5月初至10月21日,用手銬腳鐐將張男銬在工廠後方的房間內,再用鐵鍊鎖住頸部或腰部,只有在如廁或工作時才能暫時解開。

更惡劣的是,黃男還用拳頭、木板或風管毆打張男,用熱水淋燙下體,還把張男身體當人肉煙灰缸,用香菸燙身體,張男宛如小狗或奴隸般囚禁將近5個月,至同年10月21日才由張父帶回,他全身都是菸疤與傷痕,另有眼睛外傷性白內障、耳朵囊腫、牙齒斷裂等傷害,黃男得知張男逃離,竟持槍威脅張男父親支付60萬元賠償,他見張男在住處休息,作勢要毆打張男,邀張父將張男用鐵鍊銬在房間內,張父迫於無奈與威脅,只能照辦。

黃男在2015年3月間,因胞姊黃琬婷與林姓男子經營飲料店產生糾紛,林男的女兒在臉書抒發情緒,黃女認為林女的臉書文章,讓她的丈夫沒有面子,要求林男要替女兒道歉,林男帶兒子與女婿去黃女住處道歉時,黃男竟持空氣槍,拉槍機指著林男頭部,恐嚇:「不然,彈腳就好」。

警方於2017年5月11日搜索黃男住處,當場查扣改造手槍1把與子彈等證物,並查扣黃男的汽車(地檢署拍賣,但因尚有貸款,僅賣得1000元),於黃男住處查獲一批盜伐的檜木與扁柏,還有保育類動物白鼻心一隻,黃男全盤否認犯行,他辯稱張男有脫序行為,張父又一再央求他收留黃男,他才讓黃男借住工廠內。

黃男稱,並無任何施虐毆打之舉,張父主動要給他60萬元,他並無勒索恐嚇,更無持槍恐嚇等行為,至於搜出的檜木與扁柏,他辯稱不知道這是盜伐林木,台中地院不採信,依違反槍跑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私行拘禁罪、強制罪、恐嚇罪與故買森林主產物等罪名,判處他應執行4年6月徒刑,其中,6個月可易科罰金;黃女則依恐嚇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警方於黃祥育住處搜出盜伐的林木。(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方於黃祥育住處搜出保育類動物白鼻心。(記者張瑞楨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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