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5
〔記者楊政郡、蘇孟娟、涂鉅旻/綜合報導〕國防部為了追討二三二一元,竟提告台灣自來水公司!台中地院承審法官大罵,浪費司法資源「莫此為甚」,兩機關明明有政務委員,也有法務部門,卻拿這種可自行協調解決的事情來浪費司法資源,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
有法務部門可協調 卻對簿公堂
本案起源於領取退休半俸的軍人遺孀宋劉女士,她在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死亡,國防部理應停發退休半俸,但國防部不察,仍持續發放該筆俸給到該年底,合計共溢發十五萬餘元到宋劉的郵局帳戶,而宋劉生前將該帳戶設定為自來水費的自動扣繳帳戶,繼承人並未辦理取消,因此截至二○一五年一月十三日國防部發現溢發為止,自來水公司已累計從中扣款二三二一元。
國防部追回溢發俸給,但向自來水公司追討這筆二千餘元的款項未果,因而提起行政訴訟。台中地院行政庭審理後認為,帳戶自動扣款是宋劉女士與自來水公司間的「私法契約關係」,而該契約關係不能牴觸法律規定,按照我國「民法」,宋劉女士死亡後,她與自來水公司間的自動扣款綁定契約就已「法定終止」,自來水公司應另向宋劉女士的繼承人收取水費才對,據此認定國防部追討有理,判國防部勝訴。
公部門相掣肘 妄言提升競爭力
承審法官張升星事後則批評,審理期間他發現爭議金額僅二三二一元,且案情屬於「民法」基本概念的簡易辯證,受過法律教育者理應相當明瞭,加上雙方均有政務委員可處理,曾詢問兩造機關能否私下協調,不料兩造卻都漠然以對,公部門間居然為了二三二一元打官司,相互掣肘,浪費司法資源莫此為甚,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
國防部表示, 宋劉女士過世時,國防部並未被告知,因此持續發半俸到她的戶頭,軍方事後得知其死訊,立刻依規定追討款項,沒想到自來水公司卻在這段時間繼續扣除水費,軍方多次行文要求返還都未獲回應,只好提行政訴訟。
自來水公司發言人武經文則解釋,公司是依據與宋劉女士之間的「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辦理自動扣款,直到宋劉女士過世兩年後,公司才接獲遺產管理人中區財產分署通知停用帳戶,但依契約規定,公司須在接獲通知兩年後才能廢止該戶水號並終止契約,如不依照此規定辦理,將會遭到審計單位糾正,後續將檢討如何處理類似情況,本案則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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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了追討2321元,提告台灣自來水公司,台中地院承審法官大罵,浪費司法資源「莫此為甚」。(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