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記者陳昱勳/台北報導〕國內首次舉辦聚焦文化資產保存議題的全國大會,「2018全國文化資產會議」上週末在台北舉行,包括文資相關諮詢委員、專業人士及各縣市代表等出席參與,針對文化資產的保存及文資跨域治理等議題,進行跨部會、跨領域的交流與對話,最後由文化部長鄭麗君總結並提出解決文資問題7大方向與策略。
文化部於107年5至8月在全國北中南東與離島計辦理12場分區文資論壇;全國大會則由各縣市文化代表針對總論、有形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水下文化資產4大議題進行總結報告,最後由文化部長鄭麗君提出7個大方向的文資保存策略(如列表),包含改革文資審議制度、研議文資「容積銀行」相關規定、深化教育扎根及人才培育等,同時宣告重啟修改文資法。
文化部表示,將參考分區論壇及全國大會的討論意見,於日後研修《文資法》子法及《文資法》,甚至建議修正《都市更新條例》、《都市計畫法》等法規,以利台灣的文資保存。
其中,長期以來倍受關注的地方古蹟保存爭議,也在全國文化資產會議上凝聚初步共識,鄭麗君也提出相關策略方向,包括文化部決定報請行政院同意由中央強制代為執行新北市市定古蹟淡水施家古厝的修復,藉此開啟「地方應作為而不作為,中央得強制代行」先例,同時,為避免其他機關循此模式不作為,也將針對地方應作為而不作為,訂定罰則。
鄭麗君表示,新北市市定古蹟淡水施家古厝長年未被完善修復、亦無法編列預算,造成地方長期應作為而不作為,文化部正研擬根據《文資法》第110條規定,報請行政院同意由中央強制代為執行;此外,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管理不當者,或者超過50年以上建物未通知主管機關進行文資價值評估者,文化部都擬修法訂定相關罰則,未來都可依法追究責任並處罰。
鄭麗君說,文化保存不該只停留在搶救單棟單點的有形文資,或靠少數人奮力保存逐漸失去文化生態的無形文資。文資保存光仰賴一部《文化資產保存法》是不夠的,文化保存從政府做起,優先解決國公有文化資產未完善修復的問題,從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都應建立文化治理思維,才能讓城市發展兼顧和文資共生共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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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與環保署協調,具有文資價值的蒸汽火車特定運行將免受罰則。(資料照,記者林宜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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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鄭麗君出席全國文化資產會議盼彙整地方及各界意見,從法規、行政、制度面使台灣文資得以保存。(記者陳昱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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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施家古厝修復工程卡關近5年,文化部擬由中央強制代行。(資料照,記者李雅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