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14:39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為防制毒品人口趴趴走,警政署從8月8日至19日執行為期12天的「強制採驗行動」,鎖定無故未到驗者,列為重點採驗對象,動員4千餘警在短短12天內,以平均「每天找回100人」速度,尋獲1,258名逃避警方協尋的重點採驗對象。
為鼓勵全國各警察機關積極投入這次行動,警政署依據轄內尚未到驗人數,將各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分為6組,針對強制到驗率及尋獲重點採驗對象人數考評,各組第1名分別是:新北市警局、彰化縣警局、台北市警局、苗栗縣警局、新竹縣警局及嘉義縣警局,署長陳家欽也特別在今天署務會報,親自頒獎表揚這些單位,並感謝全國警察同仁在這次行動中所付出的努力。
陳家欽強調,警方將針對這次行動採驗尿液呈毒品陽性反應者,溯源追查其毒品來源,以鍥而不捨的精神將藥頭一一繩之以法,將持續針對無故未到驗的應受尿液採驗人,執行強制採驗工作。
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施用第一、二級毒品者,經觀察勒戒、強制戒治、保護處分或服刑期滿後,為警方列管2年之「應受尿液採驗人」,應每季至警察機關報到接受尿液採驗。
為防制應受尿液採驗人規避警方定期採驗尿液,警政署8月推動全國各警察機關同步執行為期12天的「強制採驗行動」,鎖定無故未到驗者,向檢察機關聲請強制採驗許可書,並將行方不明、長期未到驗、因案通緝,以及107年第2季尿液檢驗呈毒品陽性反應的「涉毒高風險」人口,列為重點採驗對象,避免衍生其他犯罪。
107年7月份全國需到驗的應受尿液採驗人有1萬9,083人,在這次行動的前置作業階段,各警察機關出動近1萬5千人次警力送達定期採驗尿液通知書,截至8月19日,自行報到接受採驗者有1萬1,275人。警方針對無故未到驗人員,向各地方檢察署聲請2,540份強制採驗許可書,並動員4,802名警力執行強制到場採驗尿液工作,其中有1,425名成功強制到驗。
各警察機關在短短12天內,發揮驚人的執行力,以平均「每天找回100人」的速度,尋獲1,258名逃避警方協尋的重點採驗對象,其中有128名遭法院通緝的應受尿液採驗人、383名涉毒高風險人口、76名長期未到驗人員,以及671名員警查訪未遇的行方不明人員,讓部分到驗者驚呼:「真衰,這樣也被你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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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長陳家欽在署務會報表揚各縣市績優警察局長。(記者姚岳宏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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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長陳家欽在署務會報表揚各縣市績優警察局長。(記者姚岳宏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