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16:58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呂姓單親媽媽與董姓男友交往,遭家人極力反對,2人想要一死了之,但擔心6歲女兒沒人照顧,竟騙女兒服用安眠藥,再打算燒炭自殺,所幸被警消及時救出,才未發生遺憾。士林地檢署認為,女兒並非父母的財產,遂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呂、董。
起訴指出,呂女與女兒住在桃園中壢,去年底開始與董男交往,卻遭家人反對,呂、董決定共赴黃泉後,今年1月2日下午3點,先到幼稚園接女兒下課後,3人一起搭火車北上找飯店入住。
呂、董著手燒炭前,還先帶女兒到士林夜市逛街,晩上9點多回到飯店,3人換上紅色衣服、綁上紅繩後,呂、董開始燒炭,並把安眠藥混入汽水中,誘騙女兒喝下去。
後因飯店煙霧警報器大作,警消獲報立刻趕往現場救援,進門後果然發現已經點燃的木炭,以及正在梳妝台寫遺書的呂女,才阻止遺憾發生。
因案發期間女兒曾打電話給嬸嬸,表示汽水味道苦苦的,房間煙霧瀰漫,覺得很害怕,檢察官認定她不知道呂、董要帶她一起死,自己沒有死意,而小孩並非財產,父母不能自由「處分」,遂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呂、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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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女戀情受阻想與男友共赴黃泉,竟想帶6歲女兒一起死,遭士林地檢署依殺人未遂罪起訴。(記者黃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