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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黑心油給強冠 郭烈成犯8罪更審判19年4月 – 我是在地人

賣黑心油給強冠 郭烈成犯8罪更審判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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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烈成(中)經營地下油行,賣餿水油給強冠,8罪共判19年4月徒刑。(資料照,圖由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提供)

2018-08-23 10:0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現改名郭盈志)及員工施閔毓被控販售黑心油給「強冠公司」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宣判,郭觸犯幫助違反食安法等8項罪名,共判處19年4月徒刑,但未定執行刑,至於施則處徒刑1年8月,均可上訴。

據了解,多年前屏東一名老農發現,郭烈成位在屏東竹田鄉的地下油廠不斷排出不明液體,多次向縣府檢舉未獲改善,透過友人牽線向台中警方檢舉,2014年2月移交保七總隊接辦,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並在8月掌握郭烈成上、下游供應鏈關係,查出強冠等公司涉案,案情越滾越大。

地下油行業者郭烈成及員工施閔毓涉嫌收購動物飼料用油、餿水油、皮革油,煉製成劣質油品供貨給強冠後,製成「全統香豬油」,販售給全台285家下游廠商,不法獲利超過4千萬元。

2015年7月間,屏東地院依詐欺、違反食安法判處郭烈成判12年、員工施閔毓判8年,2人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上午九點多宣判,認定郭觸犯幫助違反食安法6罪及幫助加重詐欺取2罪,前者分處徒刑2年至2年8月不等徒刑,後者判處2年7月和2年9月徒刑,共計19年4個月,但未定執行刑,犯罪所得650萬沒收。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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