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8 12:1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程宇不僅殺害女模,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他還被控持偽造信用卡到北市五星級飯店白住9晚、偷走向酒店提供的筆電,還將向朋友借用手機卻佔為己有,高等法院今依偽造有價證券、侵占等3罪判他1年徒刑及拘役40天。
25歲的程宇(在押中),去年3月因涉犯南港女模性侵命案,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已上訴高院審理中。
程宇被控妨害性自主,2013年經台北地院判刑5月、緩刑2年確定,後另因詐欺、傷害等案件遭判刑,且未依規定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法院撤銷緩刑送他入獄,前年7月縮刑期滿出獄,仍未如期報到接受教育,違反性犯罪防治法。
本案是程宇前年10月31日與不知名女子前往北市信義區某頂級飯店,持偽造的美國運通信用卡想要入住,刷卡失敗後他向櫃台佯稱,會再拿其他信用卡來付款,櫃台信以為真,便先讓他入住房間。
程宇在該飯店住了9天,期間並向櫃台租借筆記型電腦1台、行動電源、充電線等物品,住宿費用加租金等費用總計5萬2866元,他卻沒有辦理退房,也沒有付清該筆費用,就帶著同行女子離開,涉犯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罪。
去年12月18日晚上,程宇與陳姓友人在南港吃飯,席間表示手機訊號不好,要借用陳的iPHONE 6S,拿到手機後假裝走出餐廳講電話,卻再也沒有回來,檢方將他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後,今年1月依偽造有價證券文書、侵占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共3罪,判程1年徒刑和拘役40天。程宇不服上訴,高院今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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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程宇殺害女模,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