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39歲鍾姓婦人17日上午帶女兒穿越馬路,意外被機車撞飛,所幸母女倆僅受輕傷,爬起來在雨中緊緊相擁。反倒是女騎士第一時間痛到爬不起來,還被母女倆無視。事後,女騎士看母女均安,且回頭不見2人身影,繼續騎車趕上班,沒想到卻被控告肇事逃逸。
上午6點48分,鍾姓婦人想到對街買早餐,便宜行事沒走斑馬線,反而拉著9歲女兒小跑步,冒雨穿越林園北路。過程中,一名女騎士閃避不及,撞上2人摔車,女兒還彈飛至少3公尺遠;好在母女倆只受到輕傷,不僅立刻起身相擁,還能自行走到店家內休息。
▲婦人想到對街買早餐,帶著9歲女兒冒雨闖越車道。(圖/記者宋德威翻攝,下同)
摔車的女騎士倒在一旁,雖然一時還爬不太起來,但看到母女倆安然無恙,就站在一旁相擁,也鬆了一口氣。事後,熱心民眾目擊車禍現場,立刻打電話報案,並將女騎士扶起,母女則走進店內休息。女騎士回頭不見母女倆,為了趕上班,隨即騎車離去,結果挨告肇事逃逸。
當時警消獲報到場,將母女倆送往小港醫院治療,並製作筆錄。但由於現場不見女騎士人影,讓鍾姓婦人的先生火冒三丈,氣得在臉書PO文,指控女騎士撞人肇逃。警方受理後,調閱附近監視器以車追人,循線通知女騎士到案說明。
▲3人撞成一團倒地。
女騎士到案後既錯愕又害怕,在接受《東森新聞》訪問時表示:「我一起來我就看,我沒有看到後面(母女倆在店內),想說為什麼人不見了,然後趕著上班就先走了,後來才知道她們在後面」。女騎士父親也幫忙喊冤,說女兒撞到人後摔車,爬起來又看不到人才離開,並非故意逃離現場。
案件登上新聞版面後,網友雖一面倒同情女騎士遭遇,但由於肇逃是非告訴乃論,所以警方訊後仍依肇逃罪嫌將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女騎士被控肇逃很錯愕,到案表示並非蓄意,但仍被警方移送。(圖/東森新聞)
警方提醒,如果發生車禍,一定要報案在現場等候警方到場處理,並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不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否則可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
至於行人未走斑馬線、任意穿越馬路,也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2款「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規定,可處300元罰鍰。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