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允發函皇翔要求改善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議員劉茂群昨天在市議會質詢時,抱怨皇翔公司在八德區興建的「百老匯一期」社區未按圖施工,造成公安申報無法通過,且公共設施歷經三屆管委會都無法辦理移交,建商卻擺出不怕告、不怕罰錢的模樣,希望市府拿出公權力制裁;市長鄭文燦表示,會發函給皇翔公司限期改善,辦理公共設施改善及移交手續,未改善即裁罰,並且公告不良建商罰款紀錄。
記者致電皇翔公司,但皇翔公司直至截稿前仍未回應;鄭文燦表示,對於類似事件衍生法律問題,市府研議成立「住宅權益基金」,讓管委會與建商訴訟時,補助一定法律訴訟費用,針對重大建築缺失的個案,將請都發局專案列管,該查就查、該罰就罰,若建商不改善可連續處罰。
都發局長︰不改善就裁罰
都發局長盧維屏說明,管委會自主委託建築師協助檢查,發現公安設備不符法令規定事項,將依「建築法」規定通知建商於卅日內改善,未改善即可裁罰;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會通知起造人限期辦理公共設施改善及移交手續,若是二次施工會追究監造及承造人責任。
劉茂群表示,「百老匯一期」社區已歷經三屆管委會,由於公共設施仍有諸多缺失,建商不願改善至今仍未移轉,更誇張的是很多消防、公安設備,管委會委託建築師進行調查,竟然有很多不合格,但建商皇翔公司都不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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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劉茂群質疑皇翔公司的「百老匯一期」社區未按圖施工,公共設施又未移交。(記者謝武雄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