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議會定期會昨天開議,一讀會審查市府因應年度中新增中央補助計畫經費,提出「開會期間以墊付案、休會期間以行文同意墊付方式辦理」案,多名議員主張照追加減預算程序辦理即可,大會決議退回該案,並要求市府依「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四十四點規定辦理。
涂醒哲︰將釐清法規意義
市長涂醒哲會後受訪表示,議員對法規認知不同,將請市府主計處及業務權責局處釐清法規意義,逐一提墊付案「試試看」;他還說,市府要認真做事,爭取中央經費,「議會是不是要配合」?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經費累計逾二百五十億元,如可墊付先做,市政效果更快展現。
主計處長房銘輝說,年度中新增的中央補助計畫經費,開會期間原則上辦理追加減預算處理,但因這要三個多星期作業時程,怕執行效率延宕,未來爭取預算恐受影響,墊付案程序較簡單,將依規定逐案提墊付案。
市府工務處提案「楊柳道」中央排水水環境改善計畫,爭取前瞻計畫十九億元,待中央核定,另,文化局提案「重現木都再造歷史現場計畫」,申請一.二六億元。
議長蕭淑麗表示,退案決議是照多數議員意見裁示,除非如雅竹路「停十四」周邊人行生活廣場道路開闢案有爭議,議會不可能背書外,只要合法、有時效急迫性的墊付案,都會同意。
審計部嘉義市審計室主任黃森裕說,法規有規定可提墊付案,但如何解讀,見仁見智,為府會和諧著想,市府認為依法可行的話,可多溝通、說服議員同意。
昨一讀會上,議員黃國村率先建議墊付案不予受理,議員鄭光宏、廖天隆認為定期會後還能開臨時會,照追加減預算辦理;議員蔡文旭則主張同意墊付案,中央補助款核准,市府能馬上執行;惟蕭淑麗裁示依第四十四點規定辦理,蔡雖追問「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墊付」?仍未能翻盤。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