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轄區一間機車行,將機車拋錨的鄭男、黃姓少女查獲。(記者彭健禮翻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黃姓少女,陪同鄭姓男友及男友的友人邱姓、黃姓男子,以口罩掩嘴、遮機車車牌,持玩具槍,於深夜連續強盜落單的女性外籍移工,首名被害人因身上沒錢、未遂,4人在第2名被害人身上搶得1條K金項鍊、價值300元。苗栗地院判決,鄭、邱、黃3男因犯結夥強盜未遂、結夥強盜罪,各處7年4個月、7年10個月、7年6個月徒刑。少女則由少年法庭另審。
檢警調查,2017年9月16日凌晨0點,黃姓少女與男友鄭男、邱男、黃男等人,先在竹南鎮市區1家便利商店,買了多個口罩,除臉上戴,也把口罩掛在機車車牌上遮掩。鄭男載黃姓少女,邱男載黃男,4人分2輛機車,前往竹南科學園區、廣源工業區周邊尋找落單的女性外籍移工下手。
4人先對1名被害人行搶,但因這名被害人身上沒有財物,也趁隙逃跑,4人沒有搶成;接著於凌晨1點40分許,在竹南鎮友義路一家便利超商附近,發現菲律賓籍女性移工獨自1人,逼近上前。
黃男拿出鄭男提供的玩具槍,指向菲籍女子,喊「MONEY、MONEY」,要求對方交出財物,菲籍女子則回答「沒有錢」;此時,邱男見女子脖子上掛有一條項鍊,遂手指對方,並比劃自己的脖子,示意對方交出;菲籍女子見邱男人多勢眾,且夜半求救無門,被迫交出項鍊。
菲籍女子被害後,至竹南警分局大同派出所報案,警方受理,調閱相關路口監視器畫面,也派警網巡察不到1個小時,在轄區一間機車行,將機車拋錨的鄭男、黃姓少女查獲。4人到案後,警方詢問為何犯案?4人供稱「只為好玩!」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