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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友闖紅燈害他撞癱 判賠2063萬 – 我是在地人

載友闖紅燈害他撞癱 判賠206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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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騎重機 被小客車撞上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許姓男子(35歲)騎機車載吳姓友人(21歲)回家,途中因闖紅燈被來車迎面撞上,致使吳男全身癱瘓淪為植物人,吳男家屬控告許男並要求賠償,法官認為,吳男已成植物人,依男子平均壽命,應有55年的健康餘命,判決許男要賠償對方2063萬元。

友成植物人 靠呼吸器維生

判決書指出,許、吳兩人因網路遊戲認識,2016年3月3日凌晨,無重機駕照的許男向其母借重機,載吳男回台中豐原,行經彰化市大埔路時闖紅燈,遭賴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撞上,吳男受重創腦部受損,目前仍昏迷,靠呼吸器維生,家人得照顧他下半生,因此對許男提出刑事告訴,一審已判處他有期徒刑10月。附帶民事告訴部份,已請求許男必須賠償4298萬元。

許男向法官說,他跟吳男認識不到3個月,好意載他回家卻發生車禍,自己也很難過,他才35歲,4298萬元對他而言是天文數字,他根本無力負擔。

法官認為,以台中市男子平均壽命(76.23歲)計算,吳男尚有55.23年的健康餘命,核定醫療費為217萬元、看護費698萬元、精神慰撫金250萬元、減損勞動力損失1102萬元,總計2267萬多元,扣掉吳男已領取的204萬元汽車強制險保險金,許男得賠2063萬多元,但全案仍可上訴。

有律師說,吳男的處境值得同情,但賠償金判2063萬元,恐非許男可負擔,從判決書看,許男並未主張「共同負擔」原則,也就是許男因「善意」載吳男返回住處,吳男也答應,這即是「利益共同分擔」,在發生意外後,「損害」也應由雙方共同負擔,建議將來上訴時,許男可加以主張,應能降低賠償金額。

  • 事發後現場留下2頂安全帽及車輛零件。(資料照)

    事發後現場留下2頂安全帽及車輛零件。(資料照)

  • 許男無照騎重機載友人吳男回家,途中闖紅燈遭小客車猛烈撞擊,造成吳男昏迷至今。(資料照)

    許男無照騎重機載友人吳男回家,途中闖紅燈遭小客車猛烈撞擊,造成吳男昏迷至今。(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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