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侵佔遺失物案件,揭露金錢豹酒女月 入約16萬元以上。(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知名酒店金錢豹的酒女,收入有多高?台中市戴姓鎖匠去年5月間,侵佔張姓金錢豹酒女的皮夾,裡面有5萬元現金,包含剛領的週薪約4萬元(月薪達16萬元),戴男拿走部分現金後,把皮夾與剩餘的8600元送到中市警局二分局立人派出所,戴男宣稱沒有侵佔半毛錢,但監視器卻顯示,皮夾有相當厚度,金錢豹的大班也作證說,張女是她旗下「小姐」,週薪約4萬、5萬元,台中地院不採信戴男辯詞,依侵佔遺失物罪判處戴男罰金1萬元,不法所得4萬1400元沒收。
判決書指出,戴男去年5月16日傍晚6時許,接獲中市北區一處社區的管理員通報,為該社區的張姓女子開鎖,戴男完成任務時,張女也急著出門,兩人遂一起離開社區大門,不過,戴男要支付管理員佣金回扣,他立即折返社區,意外見到急著出門的張女,把皮夾遺落在社區一樓大廳。
戴男撿拾皮夾後的第3天,同月18日中午,把皮夾與剩餘的8600元,送交立人派出所,他宣稱自己拾金不昧,皮夾內現金半毛錢都沒動,他撿到皮夾時,裡面僅有8600元,張女卻說,裡面約有現金5萬元,她拿去年4月27日的薪資明細表說,她在金錢豹工作,每週六領薪水,薪資明細表上的「小A」是她的「藝名」,「楊某某」是她的大班(俗稱經理)名字,她忘記5月13日領多少週薪,但4月27日的薪資明細表可證明她每週大約領4萬元(月薪達16萬元),她遺失皮夾時,剛好要繳互助會款,因此,她記得皮夾內約有現金5萬元,這筆錢包含她5月13日領得的約4萬元週薪。
台中地院傳喚楊姓大班作證,她證實說,張女確實是她旗下的「小姐」,但她忘記張女週薪多少,她說,小姐的薪水,是以每週上班的「節數」,以及打卡下班的時間來計算,有些小姐週薪超過4萬、5萬元,但亦有低於4萬、5萬元(意指不包括出場等其他所得,僅坐檯陪酒,平均週薪約4萬至5萬元),另外,法院勘查監視器,也拍到張女的皮夾有相當厚度,戴男撿拾後,立即打開皮夾查看,之後,把皮夾藏在屁股後面,不讓管理員看到,法院採信張女說法,不採信戴男辯詞,判戴男罰金1萬元,不法所得4萬1400元沒收,可以上訴。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