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曾經在立法院四進四出的「宗教團體法」草案,再度由行政院通過2017年版本,引發部分宗教界反彈;曾任內政部長的民進黨宗教委員會總召集人余政憲,銜命展開請益拜會之旅,他強調,「我和宗委會成員都沒有預設立場,純粹傾聽民意,整理各方意見,送交黨中央轉請行政院參考,盼能讓新法更圓融。」
余政憲指出,與宗教團體直接相關的法令,僅1929年制定的「監督寺廟條例」,卻在2004年被大法官宣告部分條文違憲,所以有必要制定完善法律,保障各宗教發展和信徒權益。
余政憲表示,宗教具有穩定人心,凝聚社會的功能,從擔任立委、高雄縣長、內政部長至今,秉持「幸福共好」理念,尊重宗教自主發展及自主管理,對宗教界保持友好與尊重的關係。
尤其余政憲臉蛋圓嘟嘟,像似彌勒佛的身形,且從政以來,與各方政治人物「廣結善緣,不出惡言」的個性,擔任宗委會召集人,在相關事務推動上更多有助益。
因此,當民進黨政府推動「宗教團體法」遇到阻礙時,兼任黨主席的總統蔡英文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找余政憲,去年9月出任民進黨宗教委員會總召集人,希望透過余政憲政治經驗及廣結善緣的性格,讓宗教委員會成為溝通平台。
8個月來,余政憲馬不停蹄,已和宗委會成員拜會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及伊斯蘭教等各教派領袖,出席各宗教的祭典儀式,帶回寶貴的意見,例如南投埔里正覺精舍果清法師建議,依照聯合國憲章、國際公約及台灣憲法等,推動宗教基本法;台北清真寺董事長馮同瑜建議新南向政策小組,邀請穆斯林人員加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議長陳明志牧師建議,宗教團體及事業機構的董事提名與任命,由創設的宗教法人規範。
余政憲強調,台灣社會多元發展,各教派也愈趨多元,請益之旅尚未結束,將更努力拜會宗教領袖,傾聽各界意見,共同攜手研擬出更完善周全的「宗教團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