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宣導品上具名 林姿妙挨轟違法
▲▼國民黨提名宜蘭縣長參選人、羅東鎮長林姿妙,在發送給里鄰長的宣導品上具名,民進黨宜蘭縣黨部炮轟涉及違法。(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選戰戰火再起﹗民進黨宜蘭縣黨部4日抨擊國民黨提名縣長參選人、現任羅東鎮長林姿妙,指控林姿妙在里鄰長聯繫會報後發送給鄰長的宣導品上具名,已違反預算法第62-1條規定。羅東鎮公所回應指出,相關經費支出項目經代表會審議通過,符合規定。
▲遭民進黨宜蘭縣黨部炮轟涉及違法的羅東鎮長林姿妙(左一)。(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民進黨宜蘭縣黨部說,8月2日羅東鎮公所舉辦的里鄰長聯繫會報,發送給鄰長的宣導品預算是經代表會通過,但法令規定宣導品需揭示「辦理單位名稱」,且「不得有置入性行銷」,羅東鎮長林姿妙為國民黨提名縣長候選人,藉行政資源暗度陳倉,為自己宣傳造勢,林姿妙應說清楚、講明白,別連累無辜的公所職員。
民進黨縣黨部指出,鄰長辛苦為民服務,公所送宣導品並沒有錯,宣導品是甚麼?價值多少?只要代表會通過預算,一切也都合法沒有錯,錯的是宣導品上的標示,好比學生考試老師評分通過,分數及格,但是這學生在過程中作弊,就應該接受相關懲處。
羅東鎮公所澄清說,為鎮政工作順遂並聽取地方基層聲音,用以做為施政規劃參考,以近距離傾聽建言並立即回應,建立妥善暢通的溝通管道,每年均舉辦里鄰長為民服務聯繫座談會,宣導品亦是例行每年皆有;爰今年定於107年8月份辦理分區座談,共計舉辦4場的里鄰長為民服務聯繫座談會,相關經費支出項目亦經代表會審議通過,符合規定。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