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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販撞警察重傷 抄大悲咒賠86萬元 酌減半年判坐牢8年 – 我是在地人

毒販撞警察重傷 抄大悲咒賠86萬元 酌減半年判坐牢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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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妨害自由前科的毒販張宗霖,去年3月被中市警方圍捕時,竟開車衝撞員警,把偵查佐陳志成撞飛10多公尺,顱內出血一度命危,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未遂與販毒未遂罪判處徒刑8年6月,他以羈押期間抄寫大悲咒為陳員祈福,願意賠償86萬元和解為由,請求法官減輕量刑,台中高分院認為他與陳員和解,陳員已經不追究為由,酌予減刑6月,改判徒刑8年,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宗霖於網路以「櫻井莉亞」代號販毒,去年3月10日與下游毒蟲約在北屯區遼陽五街與遼陽北一街口,交易愷他命3罐、毒咖啡包20包與搖頭丸10顆,被埋伏的中市五分局員警前後包夾,張男開車衝撞警察突圍,把五分局偵查隊偵查佐陳志成撞飛,他逃離現場後,先湮滅毒品等證物,自知自己闖下大禍,翌日凌晨向警方投案。

被撞成重傷昏迷的陳員,頭部外傷腦出血,左側遠端脛骨骨折,傷重一度命危,在醫院昏迷1個多月,才逐漸恢復意識,張男宣稱他無意撞警察,更沒有殺人犯意,「因為我當時害怕緊張,所以我就加速逃逸」,純粹是慌張想逃逸,但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張男明知撞警察的行為,極有可能造成警察死亡的結果,已有殺人的間接故意犯意,據此依殺人未遂與販賣毒品未遂罪,重判徒刑8年6月。

張男上訴二審,並指自己相當後悔,被羈押期間,抄寫大悲咒為陳員祈福,他願意賠償86萬元給陳員(已先交付16萬元),雙方已經和解,聲明減輕量刑,台中高分院認為,張男惡性重大,但羈押時抄寫大悲咒,且已經與陳員和解,陳員也痊癒復職,據此酌予減輕6月,依殺人未遂與販毒未遂罪判處徒刑8年,可再上訴。

  • 偵查佐陳志成一度命危,昏迷1個多月,才逐漸恢復意識與痊癒。(記者張瑞楨翻攝)

    偵查佐陳志成一度命危,昏迷1個多月,才逐漸恢復意識與痊癒。(記者張瑞楨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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