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昨天召開檢察官會議,會中檢察官以不記名投票通過,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也要分案偵辦重大刑案,周章欽今出席在台南地檢署舉行的「更保之愛」南區歌唱比賽時強調,辦案對他不是問題,但憂心如果這樣做的話,檢察官體系恐怕會崩盤,因此考慮依《法官法》第91條動用否決權,否決這項決議。第91條規定,檢察官會議決議事項是提供給檢察官參考,是否付諸實施,決定權在檢察長。換句話說,周章欽如果動用否決權,雄檢檢察官會議決議內容就會胎死腹中。周章欽強調,他平常就在辦案了!檢察長工作性質兼具檢察官、檢察長角色,業務十分繁重,對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更是全程參與,如今檢察官會議投票決議要檢察長分案辦案外,就連襄閱主任檢察官也要跟著分案辦案,對襄閱主任檢察官頗為不平。(劉榮輝/台南報導) 報導來源:蘋果日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