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槍擊案 喧騰一時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4年前高市新世紀舞廳(已改名換人經營)遭人砸店,劉姓股東住處、保時捷跑車並遭槍擊案,喧騰一時,但歷經司法一、二審,被檢方指控涉嫌教唆策畫的黃姓大哥獲判無罪,反而當初具結指證黃男策畫的柯姓小弟,卻吃上偽證罪官司,近日遭高雄地檢署起訴,頗讓外界意外。
2014年5月間,新興區新世紀舞廳連續遭人砸店、槍擊,檢警循線查出是綽號「L哥」的角頭黃子建和綽號「叮噹」的陳姓友人等帶舞姐出場,到汽車旅館「開趴」,期間,舞姐遭在場兄弟的老婆吃醋打耳光,打電話向舞廳圍事兄弟投訴,圍事人馬糾眾持棍棒趕到汽車旅館把黃、陳等人打一頓,陳還被打斷腳。
事後「叮噹」等人策畫找槍手報復,並由柯姓小弟租車開到三鳳宮一帶,未熄火由綽號「長腳」的槍手開走犯案,再謊報車被搶,企圖規避刑責。
檢警偵辦之初,都將幕後教唆策畫槍擊案的首謀指向黃嫌,並根據落網的柯姓小弟證詞,指黃嫌2014年5月15日中午12點到1點左右在高鐵台南站和他見面,要他去租車給槍手使用等證詞,逮捕起訴黃嫌。
有不在場證明 大哥無罪
不過,黃嫌自始否認教唆策畫槍擊案,並提出人證,證明柯嫌所講和他見面的時間點,他「人根本不在台南,而是在新竹」,一、二審據此認定柯男證詞有瑕疵,黃被控涉及槍擊案部分都獲判無罪,另被控涉及毒品案則判刑5年多。
其中,柯姓嫌犯2016年12月在法院的證詞更改口,叫他去租車給槍手用的是綽號「叮噹」的陳嫌,並非黃子建;並改稱「叮噹」說新世紀這個槍擊案如果被抓到,有事情的話就推到黃子建身上。陳嫌也供稱,他因腳被打傷,才找人砸店、開槍,沒有與黃子建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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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新世紀舞廳2014年5月大白天遭開13槍,震驚社會。(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