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汽機車依法需定期投保強制險,否則將開罰,一般都在交通違規遭舉發兩個月內一併開罰,不過台中市監理站因相關承辦人員疏忽,遺漏了二萬四千多筆罰單,為了趕在三年有效裁處權內開罰,今年初開始趕工寄罰單,有民眾直到近日才收到裁決書,一看是已過戶快兩年的車子,且是逾期被加倍開罰三千元的罰單,直言太離譜,痛批政府搶錢。
逾期加倍罰 民眾痛批搶錢
台中大里一位芮姓民眾八月中接獲郵局郵件招領通知,領回一看是一張台中市監理站寄來、未投保強制險遭開罰三千元的裁決書,日期居然是一○四年一月六日,事隔兩年多,因騎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被開單而開罰;他強調機車很少騎,驗車也不像汽車需先投保強制險,根本忘了要續保,沒想到隔了快三年才收到罰單。
有人已賣車 有人搬家換地址
立委何欣純表示,其實除了芮先生,近期服務處也接獲多起類似案件,其中一位住在太平的蔡姓民眾,孫子在一○四年六月違規,機車當年十二月就賣掉過戶,且戶籍早已遷到高雄,根本沒接獲監理站通知,隔了兩年多才開單,且一罰就是逾期的三千元,實在太不合理。
行政疏失 立委要求補救
何欣純說,經瞭解,是監理站更換電腦後挑檔疏失,遺漏了這些罰單,事隔兩年多,許多民眾早已搬家、換地址、賣車,有可能因此未接獲通知,既然是監理單位疏失,應該給予補救,要求監理站、保險公司和檢驗廠的強制險資訊應該整合、連線,確保民眾都能接獲續保通知,避免因行政通知疏漏造成未來發生事故無法理賠。
未收到通知 可提訴願
台中市監理站站長王淵宗表示,民眾因交通違規而發現未投保強制險開罰,一般作業時間約兩個月,坦承因承辦人員更換電腦後疏失,二萬四千件違規未及時開罰,因行政罰法規定三年內都是有效裁處權,才會在過了兩年後才開出罰單,相關疏失人員都已進行懲處,民眾收到三千元裁決書前,都有先進行寄存送達的程序,民眾若真的沒收到,可依法提出訴願、行政訴訟救濟。
機車強制險一年保費才幾百塊,若不幸發生事故傷亡,最多可領到二百萬元,提醒民眾按時續保,避免發生事故時無法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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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位芮姓民眾,近日接獲台中市監理站寄來未投保強制險的3000元罰單,不過違規日期卻是2年多前,批評政府搶錢。(記者陳建志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