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火化及塔位費用全免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雲林夜市慈善會催生的「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21條之1」(俗稱艱苦人條款)去年6月通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全國低收入戶的火化及塔位費用全免,這群夜市小英雄的付出值得喝采。
在夜市擺娃娃機綽號 「眼鏡」的陳鴻榮,因為看到各地有許多貧困家庭沒錢為親人辦喪事,號召賣霜淇淋、火鍋、彈珠檯等7個夜市擺攤的好友一起募款,幫助沒錢下葬的人,剛開始被人揶揄不自量力,因為他們自己也是收入菲薄。
7人慈善小組不以為忤,盡力幫助個案,但他們逐漸發現火化及塔位費用是一大筆支出,為了能造福更多弱勢族群,他們積極奔走,最初只有雲林2、3個鄉鎮市回應,最後獲得雲林縣政府同意免收相關費用,接著設法爭取其他縣市認同,為取得全國一致性,又積極爭取立法院修法。
夜市慈善會發起人陳鴻榮等人,昨天聚集虎尾惠來里火葬場宣佈「艱苦人條款」已正式施行。
陳鴻榮說,該會從2010年成立,來自會員及社會善心人士捐款,已幫助清寒家庭往生者1651件、殯葬費用超過6100萬元,證明夜市攤販雖然是小人物,也能幫社會做一些事。
立委張麗善說,推動「艱苦人條款」修法過程十分艱辛,該案拖了7年始終無法三讀,直到去年成功付委、三讀通過並於今年施行,法案一讀當天,慈善會會員人數剛好是「1314」人,似乎呼應照顧艱苦人「一生一世」直到善終,堪稱是夜市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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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慈善會發起人之一的陳鴻榮(前左)代表感謝立委張麗善。(記者廖淑玲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