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李男在台中市清水區經營地下鑄鐵廠,因無照及空污排放許可證被裁罰20萬且勒令停工,卻在半年內被連續查獲兩次,李男企圖以更換負責人來逃避刑責,辯稱已轉賣給胞弟經營,可是兩人對買賣日期及價格說不攏,且疑似偽造的買賣契約,也都與兩兄弟所說不同,處處露餡,李男被依違反空污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李男(58歲)經營位於清水區無名號的鑄鐵廠,也未申請固定污染源空污排放許可證,在2016年11月26日及12月10日連續兩次稽查,被台中市環保局裁罰20萬,並勒令立即停工。
但是在2017年5月26日及10月24日又連續兩次被查獲仍在動工,機器仍在運作,依法這次要被移送法辦,依違反空污法偵辦。
李男為了逃避刑責,企圖以轉換負責人方式逃避,供稱該廠早在2016年11月改由弟弟經營,又稱2017年1月23日,弟弟以63萬買走廠內機器。
可是找李男弟弟偵訊,他證稱已向哥哥買下機器廠房,日期是2017年3月28日,價錢是65萬元,檢警追問有契約書嗎?弟弟說沒有帶在身上要回家找。數日後兩兄弟提出買賣契約書,其日期卻都不是哥哥或弟弟所講的日期,其金額也只有弟弟記對了,可見應是臨時杜撰的假契約。
而被告李男也供稱弟弟不會操作機械,且該時段的用電量均比前兩年同時段用電量有增無減,可見弟弟是臨時抓來當「負責人」,地下鑄鐵廠仍持續在運作經營,被告違背停工命令,依違反空污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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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鑄鐵廠排放刺鼻空污,負責人李男被起訴。(台中市環保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