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為全國二百六十萬農民請命,雲林縣府昨天函文經濟部要求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免除農用、家庭用水井規費,落實照顧農民政策,符合水資源利用公平正義原則。
函文經濟部 避免一國多制爭議
雲林縣長李進勇指出,水源是農田命脈,灌溉區農田有充足水源,原本需向農田水利會繳納「水租」,已由農委會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反觀非灌溉區農田農民不僅沒有足夠農耕水源,花錢鑿井還要定期繳交二千七百元規費,一頭牛剝二層皮,非常不合理,他認為應比照補助農田水利會水租模式,免除水井規費。
李進勇強調,縣府已宣示永不向雲林縣農民收取水權規費,但水井納管屬於全國性問題,目前雲林與彰化都由縣府編列預算補助,未來,台南、嘉義縣等縣市也會面臨同樣問題,中央應修正相關法規,讓免收水井規費法制化,落實照顧農民,避免一國多制爭議。
雲林縣府水利處長許宏博表示,過去政府基於保護水資源,防止地層下陷,嚴格查緝非法水井,並採「即查即封」措施,造成許多地下水井,農民也常因無水可用,縣府配合中央民代爭取兩度修法,以「條件納管」取代原本的「唯一填塞」,協助農民取得合法水權。
許宏博指出,全縣約有十六萬多口農田水井及二萬多口家用水井,有了合法水權,就不必擔心被檢舉封填,無水可用,有合法水井農田價值也會提高,對農民是一大德政。
李進勇強調,水井納管既然是德政就不應只做半套,中央應立即取消水井登記規費,而在中央修法之前,縣府會貫徹全額補助水井規費政策,農民不用繳交規費,請民眾不要聽信謠言,最後導致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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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府要求中央修法免除繳交水權登記規費。(記者林國賢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