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只勸導不會罰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國中家長在「爆料公社」PO文指出,校方的「服裝儀容宣導事項」,仍要求學生服裝儀容,不合宜者先開立「生活常規勸導單」,屢勸不聽將依校規處分,家長質疑校方做法違反教育部規定。永和國中校長陳玉芬說,學校的服儀規定出發點是為學生好,若真有不符規定者,只會勸導、不會真的處罰學生,內容引起家長「誤會」會檢討修正。
周姓家長在「爆料公社」PO文指出,他女兒廿一日起參加國中新生訓練,校方的服儀宣導內容令他非常火大,覺得學校還在進行斯巴達式教育,「難道學生就不能有學習打理自己外表的權利?難道會打理自己儀容、表現自我就是壞學生?」教育部早就規定不能這樣(懲處學生服儀不合宜),質疑教改只是形式?
根據永和國中「服裝儀容宣導事項」記載,要求學生上下學要穿制服或運動服、務必穿襪子,隱形眼鏡不建議染色,「髮式以不染不燙不抓髮蠟自然為原則」,校褲勿改成窄褲或AB褲,不得配戴耳環。
永和國中家長會長劉順琪說,校方的服儀規定立場良善,有助團體生活管理,家長們也支持校方做法,但教育部的規定令校方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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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不滿學校仍要求服儀規範,不合宜還要懲處。(記者翁聿煌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