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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龍潭泳池產權移轉 宜縣府:泳客權益無損 – 我是在地人

〈北部〉龍潭泳池產權移轉 宜縣府:泳客權益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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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昨在縣務會議指示,要將救國團經營的礁溪鄉龍潭游泳池,收回由宜蘭縣立體育場管理,泳客們擔心權益受影響,縣體育場表示,未來仍會委由四季泳會經營管理,並洽談新約提升泳池硬體等相關設施,泳客權益不受影響。

縣府於一九六六年完成礁溪龍潭游泳池興建,委託救國團全責管理;後因經營不善,長年閒置荒廢,一九八二年被擬定「廢棄」,後來透過縣府、宜蘭市公所的補助與四季游泳會募款,一九八三年改建為現今樣貌並持續經營。

四季泳會與救國團合約下月底到期

因土地所有權、經營管理單位都是救國團,四季游泳會與救國團兩年一約,每年付九萬元租金給救國團,由四季泳會取得經營管理權益,下個月三十日合約就要到期。

龍潭游泳池目前採會員制,除了七月、八月對外開放,全票七十元,學生票四十元。其餘時間不對外開放,僅提供會員使用,會員可游泳時間也僅限每天早上五點至十點,入會費一千兩百元,每年須繳五千元會費,現有會員約三百人。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要把游泳池土地與產權收回,並指示縣立體育場管理。四季游泳會顧問江基良說,泳池的土地本來就屬於「宜蘭縣」,當初不知道什麼原因變成「救國團」,只要不影響會員權益,他們都支持縣府做法。

宜縣體育場將與泳會合作洽談新約

宜蘭縣體育場表示說,游泳池產權轉移後,現階段仍會讓四季游泳會與救國團走完合約,未來會與泳會合作,洽談新的合約內容,縣府也會規劃相關方案,加強游泳池硬體設施,提升服務品質,不會影響泳客權益。

  •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與四季游泳會於前年六月三十日簽訂合約,由四季游泳會維管龍潭游泳池,合約為期兩年。(讀者提供)

    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與四季游泳會於前年六月三十日簽訂合約,由四季游泳會維管龍潭游泳池,合約為期兩年。(讀者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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