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記者張議晨攝)
〔記者張議晨/宜蘭報導〕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日前祭出鐵腕,收回救國團礁溪龍潭游泳池的土地與產權,被救國團痛批「鴨霸」;今陳金德再次回嗆,龍潭泳池土地本就是公有財產,若救國團再視為自己土地,乾脆改名「盜」國團。但救國團主任葛永光今受訪時回批,政府首長講話無法律依據,又不具道德基礎,非常失德。
礁溪龍潭游泳池共有13筆土地,這些土地是政府在1965年透過買賣取得,但在2004年,宜蘭縣政府將「龍潭游泳池」土地所有權人,從「宜蘭縣」變更為「中國青年救國團直屬台灣省宜蘭縣團務指導委員會」。
陳金德認為,泳池土地所有權人是「宜蘭縣」,屬國有財產,因此裁示縣府,向救國團收回泳池土地與產權,將該筆土地所有權人改回為「宜蘭縣」。
但救國團不滿,發布聲明回嗆縣府「鴨霸」,打算循法律途徑,控告縣府違法亂紀。葛永光今到宜蘭出席蘭陽技術學院合作簽約典禮,受訪時再強調,「我們都很訝異」。
他說,依據土地法45條,土地是以登記為主,該塊土地是救國團買的,土地登記就是救國團,但政府怎麼可以自己撤銷?改登記為縣有地。
葛永光批評,憲法15條保障人民有財產權,縣府等於是侵占人民財產,明顯是違法,今下午將會去地檢署控告,不僅透過民事訴訟,也會到監察院陳情。
另外,陳金德不滿救國團聲明,今也回嗆救國團,「若救國團還是用黨國一家的心態,來看待政府的相關作為,不如改名叫「盜」國團算了,根本是以救國為名,行盜國之實。」
對此,葛永光不滿回應,前總統陳水扁參加團慶時,還曾高呼「救國團萬歲」,前縣長游錫堃舉辦區運時,還是由救國團動員大量人力、物力,才使區運舉辦成功;65年來救國團服務都受歷屆政府肯定。
他批評,政府首長講話沒法律依據,又無道德基礎,用意識形態來批評救國團,非常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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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主任葛永光。(記者張議晨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