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山觀光要道未經申請整地 逮司機
〔記者廖雪茹/寶山報導〕新竹縣寶山鄉觀光要道竹四十三線三峰路,有業者未經申請,違法開挖整地,縣府農業處兩度開罰仍未停工,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當場扣押一輛挖土機並逮捕羅姓司機,全案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罪嫌究辦。
縣府農業處山坡地保育科,去年十一月廿九日現勘,發現雞油凸段三叉凸小段一三一─二、一三一─五、五五一地號等三筆土地,未經許可擅自開挖整地、修闢邊坡及鋪路,依法裁罰並要求彭姓行為人在期限內恢復植生,避免造成水土流失。
不過,彭姓行為人並未改善,山保科今年三月十九日會勘後再次處分,兩次共裁罰廿四萬元,違規面積合計約八千平方公尺。
縣府追查此案復舊情形,發現業者並沒有因被罰款而停工,不但持續開挖,且疑似收受土石方,立即會同警方與寶山鄉公所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埋伏多日後突擊現場,查出非法開挖整地,扣押挖土機並逮捕司機。
涉收受剩餘土石方並傾倒山谷
山保科表示,行為人利用寶山鄉丘陵地勢,涉嫌收受磚、土、混凝土塊等剩餘土石方並傾倒山谷,數量待查。
依水保法規定,致生水土流失,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六十萬元以下罰金。
山保科調查,彭姓行為人聲稱取得莊姓地主土地使用同意書,欲施做便道,方便土地使用,但否認傾倒剩餘土石方;縣府將持續監控,以防止環境繼續被破壞。
山保科說,緊鄰上案地點,另有一案雖依規申請新闢農路及農作資材室,卻被查獲未按核准計畫圖施工,也將依規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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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在寶山鄉竹43線三峰路,查獲行為人未經申請開挖整地,經裁罰仍持續施工,會同檢警逮捕司機並扣押挖土機,全案依違反「水土保持法」追究刑責。(新竹縣政府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