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年輕女子到服飾店購物,巴基斯坦籍老闆林阿里(譯音)覬覦她的美色,涉嫌在地上鋪白布,接著轉身拉下鐵捲門,她嚇到,誤以為老闆要關店,卻遭他推到白布上性侵,林阿里落網時辯稱被害人「主動獻身」、台籍妻子出庭也護夫稱「很無辜」,高等法院認定林阿里涉強制性交罪罪證明確,今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可上訴。
另外,高院考量林阿里已娶台妻子,並生下兩名稚齡子女,都需要他撫養照顧,特別網開一面,未諭知服完刑後須驅逐出境。
現年40歲的林阿里和台籍妻子原在內湖經營服飾店,專賣岩鹽、南亞和中東風格服飾。
被害女子小芬(化名)指控,2014年8月31日到服飾店看上一件裙子,欲結帳離去時,老闆林阿里先以推銷精油為由留住他,並在地板上擺鋪白布,不到晚上6點半,店外的鐵捲門就被關上,她疑惑「這麼早就打烊?」。
小芬說,林阿里一把抓住她的肩膀,並把她推到白布上,還說「幫妳精油按摩」。火芬反抗,哀求「我要回去了,只要買這件裙子就好」,但不敵他的力氣大,衣褲被扒光,遭阿里以手指性侵,親吻胸部。
小芬頻頻啜泣,林阿里才罷手,還試圖聊天、擁抱安慰她,小芬急著著衣,林阿里竟又從背後環抱她,再以生殖器磨蹭她的臀部,強拉著她的手要求幫他「打手槍」,精液還濺到她的衣物、白布。被害人不滿遭性侵,驗傷後報警,難過地向朋友訴苦「還好沒被他用陰莖性侵」。
林阿里偵訊時坦承指交,也有要求對方幫他手淫,但辯稱「都是自願的」,否認性侵。經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診斷被害人右臉頰有吻痕,處女膜也有深裂傷,另在店內扣得沾染精液的白布,也成犯案鐵證。
士林地院認為阿里竟硬抝被害人是「主動獻身」,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罪判阿里4年2月徒刑。
高等法院開庭時,林阿里仍堅持「主動獻身」說法,擔任輔佐人的妻子也稱丈夫「很無辜」,但高院認為依相關事證,林阿里的確對小芬指交並射精,強制性交事證明確,但認定是一個獨立的性侵犯行,改判3年8月徒刑。案發後,林阿里夫婦的服飾店已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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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認定林阿里涉強制性交罪罪證明確,今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可上訴。(情境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