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陳姓女子在住處飼養25隻貓,疏於照顧,讓14隻貓活活餓死,倖存11隻貓,也瘦成皮包骨,幾近命危,基隆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陳女起訴。
起訴書指出,32歲陳姓女子3年前向基隆市寵物銀行收容所認養公母幼貓各一隻,因未替母貓結紮,母貓陸續生下數隻幼貓。
去年初,陳女把豢養的貓隻,安置在所承租的基隆市七堵區明德一路民宅頂樓,9個月後,愛貓人士發現陳女租屋處傳出屍臭味,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獲報,在屋內發現14隻貓屍,已佈滿蛆蟲,倖存的11隻貓,也已瘦成皮包骨,幾近命危。
陳女解釋,她為了照顧生病的父親,半夜仍有回去餵貓,後因貓在屋內玩耍,把門閂反鎖,她考量破壞鋁門窗費用太高才作罷,但都會從窗戶投擲飼料餵貓。
基隆地檢署認定,陳女未提供貓隻24小時充足、乾淨的飲水,放任所豢養的貓隻在租屋處生活,害死11隻貓,卻辯稱仍有去餵貓,全為卸責之詞,將陳女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罪嫌起訴,恐面臨1年徒刑,與併科台幣10萬元以上罰金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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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女子在住處飼養25隻貓,疏於照顧活活餓死14隻貓,倖存11隻貓,也瘦成皮包骨,幾近命危,基隆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將陳女起訴,圖為陳女住處情形。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