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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委託調查/ 逾3成店家 違規賣菸給青少年 – 我是在地人

國健署委託調查/ 逾3成店家 違規賣菸給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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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攤、傳統商店 違規率高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國健署委託消基會調查,在去年4至9月赴全國抽測660家販菸業者,安排年滿18歲工讀生身穿國、高中生制服到店裡買菸,測試業者是否會拒絕賣菸,結果發現違規率達到31.8%,尤其檳榔攤、傳統商店比率最高。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近半國中生 買菸沒被拒絕

不過,國健署健康教育及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依照去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發現,高達49.2%、幾乎一半的吸菸國中生,買菸時未被店家拒絕。

羅素英指出,去年消基會調查也發現,各類販菸業者違法賣菸給未滿18歲者的比率為31.8%,其中,以檳榔攤、傳統商店違規率分別達到46.2%、41%最高,連鎖超市大賣場、連鎖便利商店違規率則為19.6%、11.8%。

相較於2016年,去年各類販菸業者違法賣菸給未滿18歲者的比率,已從45.9%降至31.8%,尤其連鎖便利商店由24.5%降至11.8%,改善幅度超過一半最明顯。

國健署去年共開罰367萬

國健署呼籲,商家應依法落實拒賣菸品給青少年,可透過例如詢問年齡、出示身分證件等方式,確認買菸對象。

新北市汐止國中主任李國健則分享,學校因近交流道、檳榔攤林立,菸品、檳榔隨手可得,為此帶領菸檳小尖兵至各商家贈送感謝狀,正面感謝店家拒賣菸酒貨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商家均欣然接受、甚至張貼於櫃檯或門口,久而久之,商家拒賣、學生也不敢買了。

羅素英強調,去年已執行相關稽查達到45萬家次,成功查獲425件違規案,共開罰367萬元。

  • 根據「菸害防制法」,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記者林惠琴攝)

    根據「菸害防制法」,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記者林惠琴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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