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桃園簡姓、張姓、汪姓等3名男子,貪圖張姓珠寶商的錢財而共謀打劫,事先在珠寶商車上安裝GPS,趁他將車停在中壢某購物中心停車場時,埋伏在一旁伺機搶劫;桃園地院依加重強盜罪判處簡男9年、汪男8年2月、張男7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3男先是於去年11月間購入GPS,由簡男偷偷安裝到珠寶商的車上,再由張男用板手竊取路邊車牌,掛在犯案用車上,3人於同月14日下午,利用導航追蹤到珠寶商座車停在購物中心後,事先埋伏在車旁,趁他拿著2個行李箱回來時,汪男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防狼噴霧器朝他臉上噴灑,搶走行李箱後立即駕車逃逸。
警方調閱監視器將3人緝捕到案,簡男辯稱,是因珠寶商和他們的友人有債務糾紛,他是受到友人委託去取走行李箱,但珠寶商否認與人有債務糾紛,且犯案時3人均蒙面,又以暴力手段強行搶走行李箱。法官不採信簡男的說詞,依加重強盜罪判處簡男9年徒刑、汪男8年2月、張男7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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