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precated: Creation of dynamic property nxs_wpAddnEngine::$k is deprecated in /var/www/vhosts/i-tw.com.tw/httpdocs/wp-content/plugins/nxs-snap-pro-upgrade/nxs-snap-pro-upgrade.php on line 11
〈台北都會〉設性專區態度轉變 北市府首度提民調 – 我是在地人

〈台北都會〉設性專區態度轉變 北市府首度提民調

Booking.com

童仲彥主張在林森北路設立

〔記者郭安家、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陳情抗議十多次要求設立性專區,市府皆回函拒絕;市議員童仲彥近日主張林森北路設專區、並規劃六月四日議會工作報告此事。柯市府昨態度轉變,首度由秘書長張哲揚開跨局處會議,並提出具體作法,將由研考會做民調,討論社會共識,張還說「不設限答案」。日日春盼市府玩真的,有地方人士贊同,但也有議員認為難度比設深澳電廠還高。

研考會主委王崇禮昨表示,市府內部先行對話,過一陣子可做民調,或辦公聽會、焦點座談、蒐集不同城市作法;昨確定先進行社會對話,再討論自治條例、管理辦法,最後才是設點的操作問題。張哲揚說,如調查結果出爐,要往前走(開放)就往前,如民眾跟十幾年前一樣不要,市府對社會也有交代。警方指出,只要市府政策決定可行,可配合辦理。

日日春:盼市府玩真的 別用研議理由退縮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十一條之一,性專區需設在商業區,區內性交易並不開罰,非都市土地限設於遊憩用地,不包括兒少遊憩場;且與學校、寺廟、教堂等保持適當距離。張哲揚說,適當距離設定需有相當社會共識,認為要有街廓區隔、最好是獨立的地方;但矛盾的是,「商業法」還未開放性工作。

日日春協會秘書蕭怡婷盼市府玩真的,不要給人感覺開放性專區,卻用研議理由退縮;她還批目前市府手法苛政,不設專區,卻以新武器「都市計畫法」開罰性工作者個體戶,認定住所作為性交易營業場所,開罰廿萬元。

童仲彥昨開記者會播放萬華區茶店影片,指有外籍女子服務酒客,童認為,林森北路設專區可保障警方執法、解決問題。

全市都是住商混合 議員:居民絕不允許

但中山區市議員梁文傑批評,林森北路巷弄全是住宅區,當地居民絕不允許;北市每一區都住商混合,不可能設專區,比設深澳電廠還難。在地正義里長王明明酸,童仲彥炒作選舉議題,不予置評。但有地方人士說,林森北路酒店最近常被抄,乾脆合法化,很好啊!食色性也,總要有一點特色。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Booking.com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