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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國宅管委會佔用停車埸 判還業者113萬定讞 – 我是在地人

員林國宅管委會佔用停車埸 判還業者113萬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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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攸關員林市區發展的「員林國宅商場進駐案」有最新進展!得標的締優公司取得地下1樓及地下1、2樓產權,結果被現有住戶阻撓,無法進駐營運,雙方展開訟訴,民國105、106年間管委會違法佔用停車空間,締優公司告管委會不當得利,要求返還103萬3千餘元,該案日前定讞,管委會還得多還10萬餘元不當得利。

員林國宅管委會每2年改選一次,但在締優得標後,管委會改選,刻意把商場代表排除,23席管理委員,商場部分應有7席,結果只分給締優為主的商場代表1席,商場代表提出當選無效,一審由商場派勝訴,目前仍在二審審理中。

商場派與住戶派「對壘」,目前都由商場派一面倒獲勝,商場派今召開記者會,締優董事長賴志賢表示,以前住戶是非法佔用停車場,自從他們得標後,住戶已無權佔有,健身中心之前進駐,因提前施工,被住戶「抹黑」成危及公共安全「維冠第二」,事實上縣府建設處已委託彰化縣建築公會作建物結構安檢,全部合法,無危害建築結構之虞,當初廠商為了進駐提前施工,已被罰款,但並無危及安全問題。

賴志賢說,目前「世界健身中心(GYM)」已確定進駐,威秀影城、誠品書店皆前來場勘,表達進駐意願,此案攸關員林市區發展甚鉅,無奈因司法訴訟及住戶阻撓,讓業者無法進駐。

對於不當得利敗訴,管委會以「還沒收到判決書為由」拒絕表示意見,但他們強調,他們一定會為住戶爭取最大的權益,對於管委會去年改選,一審被判無效,管委會表示,他們都依照大廈管理公約依法行事,他們相信二審會還給他們公道。

  • 員林國宅管理委會因長期佔用停車埸,被判不當得利,須返還商埸代表113萬元。(記者顏宏駿攝)

    員林國宅管理委會因長期佔用停車埸,被判不當得利,須返還商埸代表113萬元。(記者顏宏駿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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