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在桃園市桃園區某私立幼兒園唸小班的4歲王姓女童,13日在幼兒園疑被同學抓傷,臉頰、眼睛周圍滿是傷痕,家長指控園方態度不佳,對方家長至今也未道歉,女童阿嬤、媽媽今天到桃園警分局埔子派出所提告傷害,希望藉此讓對方家長出面道歉。
女童阿嬤指控,事發時到幼兒園詢問,負責人卻嗆聲,「我是頭家啦!怎樣!叫市議員李光達我也不怕啦!」態度消極又不想協助找出對方家長,她們只是想了解事發情形,也沒主動說要找議員、民代,園方的態度一度嚇到她們;根據女童口述,她是被張姓男童抓傷。
女童阿嬤談及小孫女的傷勢,數度紅了眼眶,她說,小孫女在幼兒園唸了1年,這已不是第一次被抓傷,只是之前的傷勢都在身體,在幼兒園也是難免的事,但這次的傷在臉上又深,看得真的很不捨,離譜的是,老師竟在聯絡簿上寫道,「今天XX因天氣比較熱,所以右臉自己抓傷,而我有幫她擦藥了」。
女童阿嬤說,不敢讓小孫女繼續待在這間幼兒園,事發後已將她轉到別的學校,園方允諾退還註冊費及4月月費,而她們要求的不多,只是希望對方家長能出面道歉。
-
女童阿嬤、媽媽到派出所報案提告,說孩子在幼兒園被同學抓得滿臉傷痕。(記者鄭淑婷攝)
-
女童阿嬤、媽媽到派出所報案提告。(記者鄭淑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