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客家基本法修正案元月卅一日公布施行,將客家話列為國家語言,也規定客家人口逾三分之一的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區),要將客家話列為通行語言;市府客家事務局長蔣絜安昨在議會進行專案報告表示,市府除了成立輔導團,也在十二區(不含復興區)設置客語推行委員會推廣客家話。
蔣絜安說,行政院客委會推動的「客語整體發展計畫評鑑」,桃園市政府是唯一獲得特優的單位,除成立輔導團、客語推行委員會,去年通過客語認證者達四千人,也居全國之冠;另補助校園成立客家社團、營隊及辦理客家語言藝文活動;廣開客語研習班、製播客語廣播及電視教學節目;結合學校推動客庄聚落遊學計畫;運用臉書、LINE貼圖行銷客語文化,都是桃園獲得特優評鑑的主因。
市議員謝彰文說,全國客家人口總數推估為四五七.三萬人,約佔全國人口數兩成,其中又以桃園市八十五.三萬人最多;中壢、楊梅、龍潭、平鎮、新屋、觀音、大溪、大園等八個區客家人口都超過三分之一,被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市府對客家文化、客家話推廣還得有更積極的政策;議員黃傅淑香、劉曾玉春也認為,客家文化及語言的推廣,除要向學校、社區扎根,也可透過歌謠、戲劇等庶民藝術來推廣,就如同很多人就是看了歌仔戲才會講閩南話。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