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林姓男子去年6月9日開車載妻子和出生僅1個月的女兒外出,卻因為疲勞駕駛發生車禍,導致女兒傷重不治,沒想到他出庭時竟然坦承,就在孩子宣告急救無效之後,曾在醫院裡吸食毒品,但絕對不是毒駕釀禍。新北地院合議庭也認為車禍原因與毒品無關,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林男在事發當天有整整19個小時沒有好好休息。(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林男在事發當天凌晨0時就開車前往宜蘭縣頭城鎮的老家,5個小時後帶著妻女返回新北市三峽區的住處,接著一個人到桃園市區工作,等到下午4點下班才回家,雖然累積一整天的奔波加上工作勞累,他仍在晚間7點載妻女外出買羊奶粉,結果卻在土城區擺接堡路柑城橋頭發生車禍,妻子懷中的女兒因此摔到右前座的腳踏墊上,送醫急救確診枕部頭皮下出血、兩側廣泛蜘蛛網膜下腔出血以及頸椎骨折,最後在晚間11點52分宣告不治。
事後林男主動向警方自首,他坦言,當天凌晨4、5點左右有在宜蘭施用海洛因和安非他命,但劑量不至於無法安全駕駛車輛,「我從宜蘭回來就到桃園上班,下午回家還先幫女兒洗澡再出門,回程時因為太累才會擦撞護欄,不是施用毒品所致。女兒宣告急救無效後,我才又在醫院裡吸毒。」
▲林男坦承女兒宣告急救無效後,他有在醫院裡吸毒緩解情緒。
林妻則證稱,丈夫開車的狀態和平常沒有什麼差別,只是看起來有點疲勞,一度有開車開到打瞌睡的情況,她發現後有立即將人叫醒,「我很少看到他這麼長時間沒有休息,孩子經過急救25分鐘仍宣告無效,我抱著孩子哭,他就走到外面的椅子坐著,後來被帶去警局相驗我才知道他有在醫院吸毒。」
新北地院合議庭綜合國道通行紀錄、藥物報告及相關證詞,認為林男從新北前往桃園的路途中,注意力和對車輛的操控力都沒有受到毒品影響,而事發隔天採驗尿液發現鴉片類的數值很高,推測是在事發之後於醫院吸毒所致,肇事原因應該就是疲勞駕駛,只是考量到他平時對女兒的愛護,事發之後又很難過,最後僅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圖片為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